毕业生报到证办理须知
一、毕业生报到证:
1.发证机关: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签发。
2.作用:
1)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的凭证;
3)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4)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和国家干部身份的证明。
5)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必备材料。
3.发证对象:所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及专升本毕业生无需办理就业报到证)。
4.办理时限:自毕业之日起2年之内可办理改派、遗失补办等手续。
5.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白色联)由学校归入学生档案,报到证有色联待学生毕业离校之前发放给本人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就业方案报送(首次派遣):
1.时间:毕业当年6月初学校携毕业生派遣报告赴湖北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6月中旬向毕业生发放。
2.已就业毕业生:请在6月1日前将签订的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至辅导员,报到证上所写报到证签往单位根据单位隶属及是否接收户档确定。
3.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上所写报到单位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4.6月1日前未及时上交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视作未就业毕业生办理首次派遣手续。
三、后续派遣(报到证改派):
1.时间:毕业当年7-8月间,原则上由学校派老师持毕业生上交的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赴湖北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报到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暑假期间,湖北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
3.毕业当年9月1日始,学校不再集中办理报到证,需毕业生先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下载《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后自行赴湖北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5月16日